VI即(Visual Identity)通译为视觉识别

VI即(Visual Identity),通译为视觉识别,是CIS系统中最具传播力和感染力的层面。人们所感知的外部信息,有83%是通过视觉通道到达人们心智的。
也就是说,视觉是人们接受外部信息的最重要和最主要的通道。企业形象的视觉识别,即是将CI的非可视内容转化为静态的视觉识别符号,以无比丰富的多样的应用形式,在最为广泛的层面上,进行最直接的传播。设计科学、实施有利的视觉识别,是传播企业经营理念、建立企业知名度、塑造企业形象的快速便捷之途。


基本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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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的设计不是机械的符号操作,而是以MI为内涵的生动表述。所以,VI设计应多角度、全方位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理念。
VI设计不是设计人员的异想天开而是要求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。如果在实施性上过于麻烦,或因成本昂贵而影响实施,再优秀的VI也会由于难以落实而成为空中楼阁、纸上谈兵。
①风格的统一性原则
②强化视觉冲击的原则
③强调人性化的原则
④增强民族个性与尊重民族风俗的原则
⑤可实施性原则
⑥符合审美规律的原则
⑦严格管理的原则
VI系统千头万绪,因此,在积年累月的实施过程中, 要充分注意各实施部门或人员的随意性,严格按照VI手册的规定执行,保证不走样。


基本要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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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VI设计的基本要素系统严格规定了标志图形标识、中英文字体形、标准色彩、企业象征图案及其组合形式,从根本上规范了企业的视觉基本要素,基本要素系统是企业形象的核心部分,是企业基本要素系统包括:企业名称、企业标志企业标准字、标准色彩、象征图案、组合应用和企业标语口号等。

企业名称

企业名称与企业形象有着紧密的联系,是CIS设计的前提条件,是采用文字来表现识别要素。企业名称的确定,必须要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思想,体现企业理念;要有独特性,发音响亮并易识易读,注意谐音的念义,以避免引起不佳的联想。
名字的文字要简洁明了,同时还要注意国际性,适应外国人的发音,以避免引起外语中的错误联想。在表现或暗示企业形象及商品的企业名称中,应与商标尤其是与其代表的品牌相一致,也可将在市场上较有知名度的商品做为企业名称。企业名称的确定不仅要考虑传统性,还要具有时代的特色。

企业标志

企业标志是特定企业的象征与识别符号,是CIS设计系统的核心基础。企业标志是通过简练的造型、生动的形象来传达企业的理念、具有内容、产品特性等信息。标志的设计不仅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,而且要表达出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,必须要表达出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,必须广泛的适应各种媒体、各种材料及各种用品的制作,其表现形式可分为:
1.图形表现(包括再现图形、象征图形、几何图形);
2.文字表现(包括中外文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);
3.综合表现(包括图形于文字的结合应用)三个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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